转发:南海区《关于迅速开展南海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质安部      2020年10月30日

 链接:www.nanhai.gov.cn/fsnh/wzjyh/zjj/tzgg/content/post_4555921.html

各镇(街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迅速开展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佛建〔2020〕58号)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佛建〔2020〕5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内迅速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价值。立足于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为重点,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目标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强硬措施,全面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通过全面、深入检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行为,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操作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三、检查范围

  全区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都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重点针对危大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四、检查内容

  按我局下发的《2020年南海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南海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检查内容,结合近期下发的《南海区住建水利领域“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行动方案》开展大检查。突出治理违法转分包造成安全责任悬空,现场管理混乱、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钢(钢混)结构、自建房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安全监管缺失,未报建项目监管执法相对缺位,非法、违法建设无(超)资质设计施工、无施工许可动工,企业赶工期、抢进度、违规施工,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不到位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等突出风险,检查“四个制度”落实情况,即危大工程施工前风险研判机制、危大工程技术交底机制、实行现场监理在线制度、施工人员按高空作业规定配置安全防护设施。

  五、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工程的五方责任主体要迅速对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并建立“一线三排”台账;各镇(街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将大检查要求通知到辖区内每个在建工地,并督促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排查。各镇(街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按照工作部署,全力督促企业开展大检查工作,12月底前全面建立工程台账(详见附件1)。今后要根据新报建及竣工验收情况及时对台账进行增减,确保全区在建工程底数清晰明了。施工安全以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塔吊、深基坑等易发生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和秋冬季节消防安全为重点,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要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是否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开展自查工作不力、安全隐患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部依法严肃处理。自2021年1月起,每月将工程台账(详见附件1)与危大工程月报表一同报送我局。

  (三)督导抽查。在大检查期间,我局将适时开展检查,对各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顺德“6·27”和汕尾陆河“10·8”较大坍塌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倍加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铁的手腕抓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各镇(街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放在根本落脚点,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要做到“四一律两停止”,即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一律依法停工整顿;发现未按规定编制、论证、审核、审批和实施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企业,一律上报我局,逐级提请省厅暂扣或建议有关发证机关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项目参建企业存在违章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冒险作业,或存在野蛮施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的, 一律依法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责任主体,一律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对无(超)资质、无施工许可动工等违法建设项目,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企业除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外,发生一般责任事故的停止在本省范围投标资格1年,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停止在本省范围投标资格2年。通过铁腕执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不断强化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

  (三)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各镇(街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将大检查与南海区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一同部署、一同推进。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分析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夯实质量安全工作基础。同时,建立每周报送工作数据情况,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周报要求,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本大检查工作数据(详见附件2)。

   

  附件:

    1:南海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月报表.xls

    2: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wps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10月27日

(联系人:刘武斌、胡小娥,联系电话:86325722、863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