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南海区《转发关于实施高处作业“五个必须”的通知》
质安部      2020年07月03日

 链接:www.nanhai.gov.cn/fsnh/wzjyh/zjj/tzgg/content/post_4414080.html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实施高处作业“五个必须”的通知》(南安办〔2020〕1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实施高处作业“五个必须”的通知.zip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