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南海区《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质安部      2020年11月03日

 链接:www.nanhai.gov.cn/fsnh/wzjyh/zjj/tzgg/content/post_4587648.html

各镇(街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建函〔2020〕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做好以下节点工作:

  一、各有关企业按要求(附件中附表1)开展自查自纠自评工作并完成表格填报,经签名盖章后于10月30日前报项目对应监督机构,项目自留1份备查。

  二、各镇(街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及时对“安全生产检查月”工作进行总结,于11月16日前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中附表2)及总结报送我局。

 

  附件: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建函〔2020〕93号).pdf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10月29日

(联系人:刘武斌,联系电话:8632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