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南海区《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建水函〔2020〕1号
质安部      2020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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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建水函〔2020〕1号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职责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市、区安委会的部署,自即日起至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1月6日          

(联系人:钟暾、李伟煊,联系电话:86231980、86339642)

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职责范围内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以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目标,以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风险的排查整治,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特别要针对秋冬季火灾易发特点,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管理,尤其是电气焊、切割、防水材料的热熔以及有限、密闭空间的动火作业;严格施工现场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临时用电管理,尤其是生活区用电、用气、用火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严控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加大对存在以下情况的进行重点整治:

1.施工现场安全网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办公区或生活区板房所用材料燃烧性能不满足A级要求;

2.消防水泵未按规范要求从总配电箱总断路器的上端接电;消防栓无水或未配置水带水枪。

(二)深基坑工程专项整治重点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深基坑管理制度,实施台账档案管理,定期检查、评议监测数据,强化过程安全管控。各镇(街道)、区监督站要对基坑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重点抽查,强化源头安全管控。同时要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进行重点整治:

1.未取得书面设计文件,在基坑深度一倍范围内搭设临时板房或堆放其它荷载;

2.未按要求对基坑工程进行评估,监测数据超出预警值或控制值的,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未对周边建筑物监控;基坑监测频率未达到方案要求;

3.基坑局部出现积水严重,基坑支护方案经专家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后,未按要求再次审批;深基坑支护系统延期使用未经具有相关评估资质的机构评审等。

(三)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重点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照省住建厅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粤建质〔2019〕175号)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影响使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同时要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进行重点整治:

1.塔吊的配重块不符合说明书的要求;塔吊吊钩的滑钩或者吊钩的防脱钩装置缺失损坏;

2.塔吊、人货梯的附墙装置未按方案和说明书要求安装;采用非原厂附墙装置而未能提供相关合格证明;人货梯的重量限制器失效等。

(四)模板支架及脚手架专项整治重点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组织开展脚手架、模板支架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各镇(街道)、区监督站要跟踪检查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同时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进行重点整治:

1.高大支模工程未按有关规定编制论证,未按方案施工,混凝土浇筑前未进行验收;

2.脚手架搭设方案未按有关规定编制论证,未按方案搭设;

3.扣件、钢管等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

4.外脚手架与主体结构连接不可靠,兜底网设置不符合要求;

5.专项方案执行不到位,专项方案未审批先施工,模板支撑体系与外脚手架相连;模板支撑系统立杆自由端过长、水平杆、剪刀撑缺失;

6.落地式及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开口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连续斜撑;连墙件不足,尤其在建筑物首层段。

(五)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职责范围内市政工程地下施工作业安全不规范的问题,组织对建筑行业企业的所有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切实管控到位,确保建房屋建筑工程和职责范围内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切实履行“七不”安全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五大专项整治内容重点,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监督执法。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以铁的手腕严格执法,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等执法措施,依法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一阵风”排查、“假把式”整改、“走秀式”执法。

(三)认真总结,加强报送。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认真做好本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对于重要情况和重点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上报,按要求于2020年2月20日前将集中整治的工作总结报送至我局质安科。

 

南建水函〔2020〕1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